职业标准在整个国家职业资格体系中处于龙头位置,起着导向作用。它引导着职业教育、职业培训、鉴定考核、技能竞赛等活动,其举足轻重的地位现在越来越清晰地呈现出来。一个统一的、符合劳动力市场目标和企业发展目标的职业标准体系,对国家职业技能开发事业的发展有决定性的意义和影响。人们越来越明确地认识到,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建立,职业教育、培训、鉴定、考核、竞赛和表彰系统的构架和改造,实质上是一场以职业标准为导向的改革。从全球范围看,标准导向的改革已经成为世界性职业教育改革潮流的共同目标,成为各国不约而同的行动纲领。然而,对我国来说,具有戏剧性地是,现在最不适应这个改革要求的,恰恰是作为改革方向的标准本身。职业标准已经首当其冲地成为整个改革的第一个目标。
我国现行的职业标准源于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在制定之初,还曾深受原苏联高度中央集权的体系影响。尽管以后经过三次较大的调整和修标,标准等级管理结构上有了不小改进,但是从总体上说,尚未能摆脱旧的标准体系的制约。它主要反映了计划管理部门的要求和利益,而难以反映实际生产部门的要求和利益,更难以反映劳动者的要求和利益。从动态上看,它不能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而随时相应作出变动。从结构上看,它更多地带有学科体系的框架和特征,不符合职业体系的要求。从方法上看,它通常采用知识分析法,追求知识体系的完整性,而不是追求职业功能目标的实现和技术技能应用水平的先进性。这些问题导致了我们的职业标准在相当严重的程度上脱离经济、生产和生产者的要求,无法适应产业、行业、职业和实际生产技术技能飞速发展变化的形势,难以满足企业发展和劳动力市场建设的需要。
近年来,在国家标准制定中逐步开始摈弃传统知识分析法,采用工作分析法。这是一个进步,但是也还留有一系列待解决的问题。劳动者的职业能力是基于职业活动本身而言的,因此,劳动者的职业能力的养成、提高和评价必须基于其完成工作任务的内含和质量。劳动者在职业领域中运用的工艺技术手段,是劳动者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质量的工具。工艺技术手段是动态的、千差万别并不断发展的,而职业的社会功能(以及与此对应的工作任务)则是相对静态的、具有同一性的。在许多情况,工艺技术手段的进步有可能导致其从业人员的具体操作活动(传统意义上的技能)趋于相对简单化。因此,按照特定职业的工艺和设备的技术含量来区分其从业人员的技能等级是对工艺技术手段和职业能力之间关系的一种误解。职业技能等级的确定,应当基于职业活动范围的宽窄、工作责任的大小和工作质量的高低;而工作范围、责任和质量的确定直接源于其职业所具备的社会功能。工艺和设备作为劳动者在特定职业范围内完成其工作任务的工具和手段,不应成为确定标准的主要依据。对于任何一个职业而言,是由于其工作性质或者说社会功能具有同一性,才可能成为一个独立的职业。作为国家制定的职业标准,它所直接映射和调控的劳动者技能,代表着劳动者能够完成的工作任务的内容和质量,而不直接反映或调控劳动者使用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
基于这种认识,我们认为国家职业标准编制工作应当在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总原则指导下,运用职业功能分析法,按照模块化、层次化、国际化和专业化的方向发展,使国家标准成为以职业必备能力为基础的,具有动态性、开放性和灵活性的职业标准,以全面满足企业生产、科技进步以及劳动就业的需要。
职业标准结构模块化
标准结构应当摆脱传统的、学科导向性的“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相关知识”模式,采用职业功能分析法指导下的职业功能模块结构。这一改革方向不仅有利于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有利于与生产和就业的紧密结合;同时也有利于建立动态和开放的标准体系。
根据职业功能分析法,新型职业标准的基本理论框架可以设计为:
(1) 职业名称:职业的定义和社会特征;
(2) 职业功能模块:构成职业活动的基本功能单元,在许多情况下是可分离出来、具有相对独立意义的功能。职业功能模块分为基本模块和可选模块两大类。在必要时,职业功能模块甚至可以单独考核并授予相对独立的证书;
(3) 职业技能模块:实现上述功能须掌握的最小技能类别要素,它也是完成一个功能模块单元工作时的实际工作步骤;
(4) 操作规范:完成技能模块的操作的具体要求;
(5) 活动领域:完成技能模块的主要工作范围,包括对具体条件、环境和状况的要求;
(6) 知识内容:完成技能操作的基本知识要求,其特点是与操作规范中的技能要求相互配套;
(7) 证明方式:完全掌握技能模块的证明方法和材料,包括实际进行鉴定考核时需要提出的工作过程或成果的证明,以及对获得这些证明的方式方法的要求;
(8) 考评指导:对技能模块实施鉴定考评的基本要求。
这个框架的相互关系结构如图F02-6所示。
按照这一理论模式,国家劳动保障部正在制定《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技术规程》,并开始应用于新标准的制定和旧标准的改造。在若干个新职业、新工种的标准制定试验中,这个新模式已经取得了成功的经验;在对旧标准的改造试验中也表现出充分的生命力。
职业标准体系层次化
职业标准体系的分层次化已经成为一个国际趋势。通过对职业标准结构的改造,人们可以发现,尽管现代社会发展和分工细化正在创造出越来越多的职业、工种和岗位,然而它们实质上却具有许多相通的、或共同的职业功能模块和职业技能模块。在每一个具体的职业、工种和岗位领域,都需要一定数量的职业特定技能,从总量上看,它们是最大的,而从适用范围看,它们是最狭窄的。对每一个行业来说,又存在着一定数量的共同适用的技能,可以叫行业通用技能,从数量上看,它们比职业特定技能显然少得多,但是它们的适用范围涵盖整个行业领域。就更大范围而言,必定存在着一些从事任何职业或行业工作都需要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技能,这就是核心技能。在制定国家职业标准体系时,分层次地确定和制定核心技能标准,行业通用技能标准和职业特定技能标准,是满足全社会职业教育培训和考核的不同需要,提高职业标准的适用性和开放性的重要方法。
职业特定技能
职业特定技能的范围,我们可以理解为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划分的范围。如:我国划分为1838个职业,目前国家职业标准的制定,以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认证考核活动均以此为限进行。在实际操作中,可以作出适应生产和技术发展变化的调整。
行业通用技能
行业通用技能的范围,要宽于职业特定技能。可以把它们理解为,是在一组特征和属性相同或者相近的职业群中体现出来的共性的技能和知识要求。从现实的操作需要来看,可以确定前面论述过的国家职业教育培训科目(300种左右)的范围内。
核心技能
核心技能是范围最窄、通用性最强的技能,是人们在职业生涯甚至日常生活中必需的,并能体现在具体职业活动中的最基本的技能,它们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和广泛的可迁移性,其影响幅射到整个行业通用技能和职业特定技能领域,对人的终身发展和终身成就影响极其深远。开发和培育后备劳动者和在职劳动者的核心技能,能为他们提供最广泛的从业能力和终身发展基础。显然,核心技能数量更少,但是却具有更广泛的适应性,事实上,它们成为行业通用技能和职业特定技能的基础。在国家人力资源开发中,核心技能的确立和开发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尽管各国都在进行核心技能研究,但是,在核心技能的内涵、种类、范围、影响等一系列基础性问题上还没有完全统一的意见。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和职业技能开发的需要,结合国际上的先进经验,可以设计我国核心技能包括以下八个大类:
(1) 交流表达:通过口头或者书面语言形式、以及其他适当形式,准确清晰表达主体意图,和他人进行双向(或者多向)信息传递,以达到相互了解、沟通和影响的能力;
(2) 数字运算:运用数学工具,获取、采集、理解和运算数字符号信息,以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的能力;
(3) 革新创新:在前人发现或者发明的基础上,通过自身努力,创造性地提出新的发现、发明或者改进革新方案的能力;
(4) 自我提高:在学习和工作中自我归纳、总结,找出自己的强项和弱项,扬长避短,不断自我加以调整改进的能力;
(5) 与人合作:在实际工作中,充分理解团队目标、组织结构、个人职责,在此基础上与他人相互协调配合、互相帮助的能力;
(6) 解决问题:在工作中把理论、思想、方案、认识转化为操作或工作过程和行为,以最终解决实际问题、实现工作目标的能力;
(7) 信息处理:运用计算机技术处理各种形式的信息资源的能力;
(8) 外语应用:在工作和交往活动中实际运用外国语言的能力。
近年来,在管理理论和实践中,企业核心能力的概念越来越受到重视。所谓企业核心能力(core competence of corporation)是指企业的独特技术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对外影响能力和环境应变能力。它可能表现为新颖的产品开发,融洽的内部团队关系,和谐的外部客户关系,以及企业持续稳定的发展等等。和企业的其他条件或者能力不同,它们是企业内在的、独特的、最不易改变和最难被模仿的能力。一个企业真正的力量,不是厂房的宏伟,场地的宽阔;不是资本的雄厚,设备的先进。那些都不难做到,别人也很容易效仿。而且,那些都不十分可靠,容易变化,容易被别人超过。一个企业真正的力量,是它的核心能力,它集中表现为企业中人的因素的力量,表现为个体的活跃和团队的凝聚。不难看出来,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和员工的核心技能之间有十分密切的关系。一个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的高低,最终取决于企业内多数员工的核心技能(core skills)的高低。开发核心技能的意义也就在此。
我们对核心技能的研究已经进行多时,理论准备相对比较充分了。现在可以投入到实际试验中。其运作程序可以设计为:
第一,确定目标。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推行素质教育的要求;按照改革职业教育培训的规划,按照稳定发展职前、职后职业培训事业,为就业服务,为企业发展服务,为劳动者终身教育培训服务的总体要求,逐步在中、高级职业学校(学院),普通学校(学院),就业训练中心,社会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在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培训中推动和组织实施核心技能培训。当前的重点是职前教育培训系统和转岗转业培训领域。并以此为契机,制定国家统一的核心技能标准,题库和测试方案,最终建立起一个可以向全体公民中一切需要者提供的核心技能证书。
第二,制定核心技能标准。组织强有力的专家队伍,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技术规程》的原则和方法(在具体框架和格式上可以有所改动),并参照国际上有关资料,首先选择1-3项核心技能,着手制定我国核心技能标准。取得经验后,再逐步制定全部核心技能的标准。
第三,开发核心技能课程和教材。组织专家队伍开发相应的核心技能课程和教材。核心技能课程和教材的开发本身要充分吸收世界上先进教学原则和方法的要求,摈弃传统陈腐的框架和教条。
第四,开展教育和培训。选择部分职业学校(院)开展核心技能教育培训试验。核心技能的教育培训可以单独开设课程,也可以不单独开设课程,直接渗透到其他课程中教学活动中,与其他课程的教学相结合。还可以参照有关国家的经验,对其中一部分核心技能采取单独开课的方式,另一部分核心技能采取渗透到其他课程中的方式。
第五,考核认证。组织核心技能的考核鉴定和认证,可以采取考试方式,也可以采取评价方式。或者一部分核心技能采取考试方式,另一部分采取评价方式。考试的实施也可以采取传统学科性考试,或者职业性考试的不同方式。也可以在一部分核心技能领域采用类似英国NVQ制度的现场考核方式。或者分为“内部考核”和“外部考核”,并把两者结合起来。
职业道德
对企业成长和员工发展的影响和作用与核心技能同样重要的另一个要素是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决定着员工在工作中的努力程度,积极态度和奉献精神,是员工知识、技能和其他一切综合或特有能力发挥的基本条件。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应当被吸收到核心技能的标准体系中去。
随着人力资源作用的大幅度提升,对人的测试评价体系也在逐步发生重大变革。特别是,由于对人的要求从单纯完成任务向更高目标的发展,也就使测试评价体系从所谓“任务绩效”向“扩展绩效”变化。顾名思义,任务绩效就是指一个人完成任务的情况,是他执行组织所规定的行为的表现。而扩展绩效则是一种在组织规定之外的自觉的行为表现,当然是一种更高的表现。具体地说,主要包括:①遵守组织的规则和纪律,即使可能不习惯或者给自己造成不方便;
②坚决、高效并富有创造性的完成组织规定的任务;
③以热情的态度给他人帮助与合作;
④以积极的态度看待、支持和维护组织的目标;
⑤在必要时,以奉献的精神执行那些自身职务要求之外的工作。
显然,测试评估体系由任务绩效向扩展绩效的发展,不仅仅要求培训和考试内容和方法的变革发展,更重要的是要求标准体系本身作出变革发展。因此,标准体系层次化的实现不仅关系到职业教育培训事业,而且直接影响到整个国家教育培训体系的建设,关系到国家人力资源质量评价标准的确定。三个不同层次的职业标准的划分,是对现行应试型职业教育培训体系的挑战,也是对现行的、脱离实际、脱离社会的人力资源评价体系的挑战。我们要在深入研究我国国情和充分吸取国际经验的基础上,通过五年左右的实验,建立起符合21世纪国家发展目标的分层式职业标准体系,以全面改造现行的职业标准体系。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可以涵盖职业特有技能、行业通用技能,以及核心技能的全方位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新体系。
新型职业标准的建立,将使产业、企业、学校和劳动者普遍受益;特别是有利于就业、岗位转换和再就业的实现。实际生产活动对劳动者的技能要求变得更具体、明确;经济结构变动对劳动者现有技能的冲击将被限制在最小范围内。一个人不得不转换职业时,它需要重新学习、掌握和鉴定的技能内容将变得更有针对性。职业教育培训也将更体现个人的需求,使个人的发展目标更加明确,学习的信心和兴趣也会增加。这就体现了标准对于劳动者的开放性。同时,由于可以根据各类不同企业或者学校的需求设立职业功能模块和技能模块,并根据企业和学校发展变化了的情况给予调整,这也就体现了标准对于企业和学校的开放性。技术变革和产业结构变革对技能的影响也可以随时用增减和修改特定职业技能模块、或行业通用技能模块的方式及时反映到职业标准中,而不是一定要等到一个对整个职业标准进行修订的时刻。这就体现了标准对产业变革和科技进步的开放性。这种全方位的开放性不但大大增强了标准的适用性和实用性,也大大提高了职业技能开发的效率,按照新的标准体系培训的各级各类人员,基础更扎实,知识技能更全面,能力更具有通用性。这就从整体上实现提高劳动者素质、提高民族创新能力的目标,使我们能够以更高的效率培养出适应国家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需要的数以亿计的实用人才。
重要标准国际化
职业标准的国际化趋向也值得我们重视。有关专家指出,随着国际贸易的急剧增长,孤立的、单一的、完全排他性的传统型国家经济形态已不复存在,产品和劳务的国际流通,企业的跨国经营都要求世界各国在一些重要职业(工种、技能)领域逐步制定出互认的、统一的职业标准。这也是在全球化条件下,不同国家之间劳动力质量竞争和平衡的一种方式。几年来,我们通过《中英职业资格证书合作项目》和《中德职业资格证书合作项目》,以及与韩国、美国、日本、法国、加拿大等国之间的双边交流;与国际劳工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之间的多边交流,对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基本状况和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发展都有了较深入的了解。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职业标准制定工作要考虑这一趋势,在部分行业、职业、工种领域促进职业标准与国际职业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接轨。也可以在一些重要产品生产和劳务服务领域直接引进少量国外先进职业标准和证书,或设置国际(双边或多边)互认证书,以保持与国际标准的同步。同时,通过这种方式深入学习国外标准制定的先进内容和方法,以改进我们的标准制定工作。
工作机构专业化
我们在60年代初、70年代末和80年代后期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修标”工作,依靠中央行政管理部门的动员,投入了大量人、财、物力。三次“修标”工作自有其历史地位和作用。但是,今后国家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改,很难再采用这种方式进行;而且以这种方式制定的职业标准,将来也很难符合市场化条件下企业面临剧烈技术竞争和市场竞争挑战的需要,很难适应面对劳动力市场选择要求的劳动者个人发展的需要。事实上,过去在一些生产技术发展迅速的部门,由于这种“修标”程序的复杂和耗时的漫长,标准修订完成之时,往往就是过时之日。以至职业标准落后于生产和技术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显然,在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下,在政府职能转变条件下,今后国家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不可能、也不应当再由政府行政部门直接承担,而只能由政府委托或授权的中介机构承担。现已组建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和职业资格工作委员会,以及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将逐步承担起这些职能。
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和资格工作委员会是在我国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最高层次的协同工作和技术支持工作组织。这个委员会现下设有一个办公室,两个指导性机构(即技术方法指导委员会和职业道德指导委员会)和一个专家工作机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即: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和职业资格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在专家委员会下,根据行业、职业、工种特点,分别设立了多个不同的专业委员会,负责指导有关领域的职业标准编制及其相关工作。其框架如图F02-8所示。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是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离不开专家队伍的支持。作为最高层次的专家组织,专家委员会要大力加强自身建设,通过切实有效的组织形式,真正把国内最优秀的专家组织起来。专家委员会的工作要提高透明度和公开性,广泛吸纳社会资源并接受社会监督。可以考虑通过网络等形式对专家委员会的主要人选和重要工作进行公示和公告,以确保专业业务上的高水平和运作上的公正公平。
按照“一条龙”的原则,专家委员会的工作要逐步从单纯研究职业分类、指导制定职业标准,向指导考核鉴定规范和培训大纲的制定,开发职业培训课程、编制职业培训教材、开发国家题库以及提供鉴定考核服务指导等方向延伸。我们要进一步加强专家队伍建设,让专家为我们在分类、标准,以及课程开发、教材编制、题库建设和考务督导等各个主要技术环节上,严格把关。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又是操作性、实践性很强的工作,其主要环节都需要在实际运作中检查验证。近年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发生的一些质量问题,和缺乏实践检验关系很大。为此,有必要在主要职业(工种)组建技术实验基地。今后,新开发的标准、课程、教材、题库、技能考试方法及考务管理技术,都先要在实验基地进行测试检验(这是α测试),成功后才可投放到社会上。在社会上也还要再作一定范围的测试试验(这是β测试)。今后,为确保质量,没有进行过α测试和β测试的职业标准、课程、教材、试题和鉴定考核方法等,一律不批准投入运作。
专家委员会的建设要和实验基地的建设结合起来抓。要在每一个主要职业领域(包含一个职业,或者一个职业、工种、技能群)都建立起专家委员会,同时有选择地建立一个或几个标准、课程、教材、培训和考核的综合性技术试验基地。实验基地可设在组织管理好、技术力量强的职业学校、培训中心和其他培训机构,或者设在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设在那些对选定的职业(工种、技能)有特殊专长的机构。相关的专家委员会要和这些基地保持最密切的联系;也可以把相关的专业委员会秘书处设在这些选定的机构中。实验基地要实行教、研、查(或者考、研、查)结合,把专家们的研究成果转化为经得起检查、可得到验证的现实成果。实验基地要努力使自己成为新型标准、课程和教材的开发中心,成为先进职业培训模式、鉴定方法和考试技术的实验中心,成为骨干技术力量、核心考评队伍和优秀师资的培训中心,成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示范窗口。
实验基地建设和管理要发挥中央、地方和行业的积极性。在“十五”计划期间,要在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主要职业(工种)都建立起稳定的专家队伍和可靠的实验基地,当前先行试点。为加强管理、防止混乱,实验基地的审批、命名和管理由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负责。
我们要扩大职业标准建设方面的投入。制定国家职业分类和职业标准的工作极其具体、繁琐、枯燥,需要组织一批真正内行的专家队伍,发扬面壁工作、坐冷板凳的奉献精神,也需要相当的经费投入。我们要争取各方面对这项工作的支持,积极争取国家财政专项拨款或贷款,并多方筹集资金,聚集人材。国外在标准建设方面除国家投资外,还通过中介组织募集了大批社会资金。国家标准建设的最大受益者是企业,因此,有可能通过一定机制动员大型骨干企业投入资金和人材支持这项工作。我们要探讨形成这种机制的途径。至于对专家委员会本身一定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其非赢利性原则。以确保工作的公正、科学、规范。